目前位置:主页 > 行业新闻 >

【线缆新闻】假电缆忽悠顾客露馅

文章来源:坚宝电缆         发布时间:2021-06-01 13:15

  电缆公司业务员王某,在与建设公司签订百万元的订购合同后,用假电缆以次充好忽悠顾客。 10月15日,记者从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审查,业务员王某已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
  
  今年52岁的王某,在合肥一家电缆公司担任销售员已达三十多年。 2014年7月,王某与一家建设公司签订了一份137万元的订购合同。王某从公司的副总经理手上借来印章,并在合同上盖好。后来,王某却向公司谎称合同没有签订,也没有将此合同向公司报备。私下里,王某找到另一家电缆生产企业,并向该公司交待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印有自己公司的厂名及规格型号,电缆的导体按9折生产。为此,王某还向该公司提供了自己公司以前使用的合格证及外包装。交货后,王某为不让建设公司起疑心,委托与自己私交甚好的一名分公司总经理李某为自己代收一笔钱款。然而,因分公司的POS机当天出了问题,李某便又让总公司会计代收了这笔钱款。
  
  2020年8月16日下午,王某所在的公司董事长,在建筑工地上无意间发现一批印有自己公司品牌的电缆。但仔细甄别后,发现电缆上的合格证是假冒的。因为,自己公司产品的合格证是带防伪商标的,而该批电缆合格证上却没有。确认该批电缆并非自己公司所生产后,公司董事长便打电话给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后,对疑似假冒电缆进行了查封、扣押并报警,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王某。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因此,王某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拨打电话
联系我们